面向商超质量管理部的专项数据分析 · 数据截止 2026-09-28 · 聚焦超市经营的熟食:卤味 / 凉菜 / 烧腊 / 调理肉 / 糕点熟粉 / 复用餐饮具
📅 数据周期:2026 年 · 来源: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开通告本报告汇总 2026 年全国(重点浙江、上海)市场监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超市熟食抽检不合格数据,共 653 条,覆盖卤味、凉菜、烧腊、调理肉、糕点熟粉及熟食区复用餐饮具等品类;其中浙江 106 条、上海 33 条为重点覆盖省份,高风险 200 条。
使用方式:① 最新消息跟踪法规、竞品熟食营销举措与浙沪经验(近 10 天动态置顶);② 分析概览聚焦浙沪研判与管控建议(渠道卡片可一键跳索引);③ 宣传标语看竞品怎么宣传熟食(取长补短)并规避广告法风险(避雷);④ 检索索引逐条查看与溯源;⑤ 宣传语合规速判输入标语即判合规并给依据与建议改法。
全部 653 条记录的明细清单 · 支持「区域 / 渠道 / 关键字」三维检索 · 每条附官方通告链接
| 通报日期 | 商品 | 被抽样单位 | 不合格项目 | 渠道 | 省份 | 来源 | 通告 |
|---|
面向商超质量管理部的专项分析 · 数据截止 2026-09-28 · 本页仅作分析与研判,不含逐条明细(见④检索索引)
浙沪熟食不合格按经营渠道分为四类。其中商超与熟食卤味店直接面向消费者,是商超自身供应链需重点管控的环节;网络电商熟食(无骨鸡爪、调理肉等)近年频发的微生物/防腐剂问题亦不容忽视。点击下方任一渠道卡片,可直接跳转「① 检索索引」并按该渠道预筛。
| 卤味熟食 | 24 |
| 餐饮具洗消 | 19 |
| 散装主食 | 16 |
| 糕点 | 12 |
| 酱卤肉制品 | 8 |
| 卤味肉制品 | 5 |
| 熏煮香肠 | 5 |
| 糕点熟粉 | 4 |
| 餐饮具洗消 | 15 |
| 糕点 | 5 |
| 卤味熟食 | 4 |
| 酱卤肉制品 | 3 |
| 调理肉制品 | 2 |
| 凉菜(海蜇) | 1 |
| 油炸面制品 | 1 |
| 凉拌菜 | 1 |
按不合格项目归类,浙江集中于"着色剂非法添加 + 防腐剂超限",上海在"防腐剂超限 + 微生物 + 餐饮具洗消"上更突出。
👉 需逐条明细(被抽样单位、具体项目、官方通告链接)?请点击顶部「④ 检索索引」,或使用上方快速跳转按钮。
涵盖最新法规与监管动态、竞品商超熟食营销与举措、质量警示与浙沪可借鉴经验。不止于质量,更关注经营启示与可学习方法论。
下列为近 10 天(2026-08-21 起)更新的熟食相关动态,优先关注。
汇总竞品商超与熟食餐饮的熟食宣传方式(现制现售 / 锁鲜 / 不隔夜 等值得借鉴的合规话术),并对照《广告法》梳理禁止性宣传与违规处罚案例。正反两条线:一边学怎么宣传,一边看什么不能说。
| 用语/声称 | 边界 | GB 28050 阈值 | 可以标 | 不能标 | 建议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低糖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1 碳水化合物(糖)含量声称:低糖≤5g/100g(固体)或100mL(液体) | 可 禁 | 每100g(固体)或100mL(液体)中糖≤5g | 产品营养成分表中糖含量≤5g/100g(或100mL)时可使用“低糖”含量声称 | 糖含量>5g/100g即不得标注“低糖”,否则构成虚假/误导宣称 | 熟食标“低糖”前须实测糖分并达标,酱卤高糖产品慎用 来源↗ |
| 无糖/0糖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1:无或不含糖≤0.5g/100g(固体)或100mL(液体) | 可 禁 | 每100g(固体)或100mL(液体)中糖≤0.5g | 糖含量≤0.5g/100g(或100mL)时可称“无糖”“0糖”“不含糖” | 糖含量>0.5g/100g不得使用“无糖/0糖”,代糖(赤藓糖醇等)不参与“糖”计算但须如实标注 | 标“0糖”须确保糖(5种单糖/双糖)≤0.5g/100g,并用营养成分表佐证 来源↗ |
| 低盐/低钠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1:低钠≤120mg/100g或100mL;符合钠声称时可用“盐”字代替“钠”字 | 可 禁 | 每100g(固体)或100mL(液体)中钠≤120mg | 钠含量≤120mg/100g(或100mL)时可称“低钠”或“低盐”(标准允许用“盐”代替“钠”) | 钠含量>120mg/100g不得标“低盐/低钠”,钠NRV%过高仍可能误导 | 酱卤、腌腊熟食钠普遍偏高,标“低盐”须检测达标,否则改标工艺如“轻盐”并避免营养声称 来源↗ |
| 无盐/无钠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1:无或不含钠≤5mg/100g或100mL | 可 禁 | 每100g(固体)或100mL(液体)中钠≤5mg | 钠含量≤5mg/100g(或100mL)时可称“无钠/无盐/不含钠” | 钠含量>5mg/100g不得使用“无钠/无盐” | 熟食几乎不可能达到无钠,切勿使用,避免与“低盐”混淆 来源↗ |
| 极低钠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1:极低钠≤40mg/100g或100mL | 可 禁 | 每100g(固体)或100mL(液体)中钠≤40mg | 钠含量≤40mg/100g(或100mL)时可称“极低钠/极少钠” | 钠含量>40mg/100g不得标“极低钠” | “极低钠”门槛高于“低钠”,熟食慎用,确保检测数据支撑 来源↗ |
| 低脂/低脂肪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1:低脂肪≤3g/100g固体或≤1.5g/100mL液体 | 可 禁 | 每100g(固体)脂肪≤3g,或每100mL(液体)脂肪≤1.5g | 脂肪含量≤3g/100g(固体)或≤1.5g/100mL(液体)时可称“低脂肪/低脂” | 脂肪含量超标不得使用“低脂”,且营养声称字号不得大于食品名称和商标 | 标“低脂”须以营养成分表脂肪实测值≤3g/100g为准,油炸、卤煮熟食通常超标 来源↗ |
| 少油/低油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2 含量声称同义语:“少油”仅用于低脂肪的声称 | 可 禁 | “少油”为“低脂肪”同义语,须脂肪≤3g/100g(固体)或≤1.5g/100mL(液体);“低油”非GB 28050标准术语 | 脂肪达标时可用标准同义语“少油”代替“低脂肪”声称 | “低油”一词未被标准列为营养声称用语,直接标“低油”缺乏国标依据、易被认定不规范 | 优先使用“低脂”或标准同义语“少油”,避免自创“低油”表述;确有减油可用“少油烹饪”等工艺描述而非营养声称 来源↗ |
| 无脂肪/0脂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1:无或不含脂肪≤0.5g/100g(固体)或100mL(液体) | 可 禁 | 每100g(固体)或100mL(液体)中脂肪≤0.5g | 脂肪含量≤0.5g/100g(或100mL)时可称“无脂肪/0脂/不含脂肪” | 脂肪>0.5g/100g不得使用“0脂/无脂肪” | 熟食含肉必带脂肪,基本无法达“0脂”,严禁使用 来源↗ |
| 低能量/低卡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1:低能量(固体)≤170kJ/100g,(液体)≤80kJ/100mL,且脂肪提供能量≤50% | 可 禁 | 每100g(固体)能量≤170kJ,或每100mL(液体)能量≤80kJ,且脂肪提供的能量≤总能量50% | 能量及脂肪供能比同时达标时可称“低能量/低卡/低千卡” | 仅能量低但脂肪供能比>50%,或能量超标,均不得称“低能量” | 熟食热量普遍高,标“低卡”须同时满足能量与脂肪供能比双条件 来源↗ |
| 无能量/0卡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1:无能量≤17kJ/100g(100mL),且脂肪提供能量≤50% | 可 禁 | 每100g(固体)或100mL(液体)能量≤17kJ,且脂肪提供的能量≤总能量50% | 能量≤17kJ/100g(或100mL)且脂肪供能比≤50%时可称“无能量/0卡/无千卡” | 能量>17kJ/100g或脂肪供能比超标不得称“0卡” | 熟食不可能“0卡”,该宣称对熟食不适用 来源↗ |
| 富含膳食纤维/高膳食纤维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1:高或富含膳食纤维≥6g/100g(固体)或≥3g/100mL(液体)或≥3g/420kJ | 可 禁 | 每100g(固体)膳食纤维≥6g,或每100mL(液体)≥3g,或≥3g/420kJ | 膳食纤维含量达标且营养成分表已标示该成分时可称“富含/高/良好来源” | 未达≥6g/100g(固体)等阈值不得使用“富含膳食纤维” | 含豆类、杂粮的熟食可据实测标“富含膳食纤维”,须先在营养成分表标出含量 来源↗ |
| 含有膳食纤维/膳食纤维来源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1:膳食纤维来源或含有膳食纤维≥3g/100g(固体)或≥1.5g/100mL(液体) | 可 禁 | 每100g(固体)膳食纤维≥3g,或每100mL(液体)≥1.5g,或≥1.5g/420kJ | 膳食纤维含量达“含有”阈值时可称“含有膳食纤维/膳食纤维来源” | 未达≥3g/100g(固体)等阈值不得使用“含有膳食纤维” | 蔬菜类熟食可用“含膳食纤维”描述,需营养成分表支持 来源↗ |
| 高蛋白/富含蛋白质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1:高或富含蛋白质≥12g/100g(固体)或≥6g/100mL(液体) | 可 禁 | 每100g(固体)蛋白质≥12g,或每100mL(液体)≥6g(即≥12%NRV / ≥6%NRV) | 蛋白质含量达标时可称“高蛋白/富含蛋白质” | 蛋白质未达≥12g/100g(固体)等阈值不得使用“高蛋白” | 鸡胸、牛肉等肉制品可标“高蛋白”,以营养成分表蛋白质实测值支撑 来源↗ |
| 减/减少(比较声称,如减盐、减油、减糖、减能量) ⚖️ GB 28050-2011 表C.3:比较声称要求与参考食品比较,能量/脂肪/糖/钠等减少25%以上 | 可 禁 |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参考食品比较,该营养成分含量减少≥25%以上 | 有真实同类参考食品且含量减少≥25%时可称“减少×/减×/降低×” | 无明确参考食品、减幅<25%,或以脱脂品为基准比普通品等不当比较,均不合规 | 熟食如做“减盐25%”须选定公开可比的同类产品并留存检测对比证据 来源↗ |
| 用语/声称 | 边界 | GB 28050 阈值 | 可以标 | 不能标 | 建议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零添加/不添加/无添加(如“零添加”“不添加蔗糖”“无添加防腐剂”) ⚖️ GB 7718-2025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替代GB 7718-2011,2027-03-16实施):不允许使用“不添加”“零添加”等用语对食品配料特别强调 | 可 禁 | 不适用(属禁止用语) | 仅“0脂”“0反式脂肪酸”等GB 28050有明确定义的营养声称仍可使用 | GB 7718-2025实施后,预包装食品不得使用“不添加”“零添加”等用语对配料进行特别强调 | 熟食包装与海报立即停用“零添加/不添加”话术,过渡期内(2027-03-16前)仍按旧标可售库存,但新设计勿用 来源↗ |
| 不含防腐剂/无色素/不含香精等“无/不含+食品添加剂或污染物” ⚖️ GB 7718-2025:使用“无”“不含”等词汇时,其相应配料或成分含量应为“0”;食品添加剂、污染物等不得使用“无”“不含”等词汇声称 | 可 禁 | 不适用(属限制用语) | 对食品中真实存在且可量化的营养素可用“无/不含”(如不含钠须≤5mg/100g) | 对食品添加剂、污染物及法规不允许添加/不应存在的物质,不得使用“无”“不含”等词汇及其同义语进行声称 | 熟食勿标“无防腐剂/无色素”等过程性宣称,属新规重点打击的误导用语 来源↗ |
| 保健食品之外的普通食品声称保健功能(如“增强免疫力”“促进消化”) ⚖️ 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100号,2027-03-16施行)第七条:普通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| 可 禁 | 不适用 | 普通食品仅可作营养声称(含量/比较声称),不得声称保健功效 | 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在食品标识中声称具有保健功能(功效) | 熟食无论预包装或散装标识,均不得写“养胃/清肠/增强免疫”等保健功效 来源↗ |
| “纯天然”“无污染”“绿色食品”(无认证背书)等误导性描述 ⚖️ 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七条(二)以欺骗、误导、夸大等方式作虚假描述;《广告法》第四条 | 可 禁 | 不适用 | 已取得相应认证(如绿色食品、有机产品)的可在限定范围内使用认证标志与名称 | 未获认证擅自使用“绿色食品”“有机”“纯天然保健”等易误导消费者的用语属违法标识 | 熟食标语勿滥用“纯天然/绿色食品”,无认证不得标注,避免虚假宣传风险 来源↗ |
| 用语/声称 | 边界 | GB 28050 阈值 | 可以标 | 不能标 | 建议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绝对化用语(最/顶级/极品/国家级/最高级/最佳等) ⚖️ 《广告法》第九条(三):广告不得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等用语;第五十七条罚则 | 可 禁 | 不适用 | 可使用真实、客观的一般性描述用语 | 广告中不得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等绝对化用语,违者处20万—100万元罚款 | 熟食宣传禁用“最健康/顶级轻食/最佳低脂”等,改用“较清淡/少油”等可验证表述 来源↗ |
| 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(如“降脂”“控糖降糖”“减肥”“燃脂”) ⚖️ 《广告法》第十七条:除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外,禁止其他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,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混淆用语 | 可 禁 | 不适用 | 普通食品可作客观营养特性描述(如“低脂”“低钠”) | 非医疗/药品/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,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与药品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| 熟食标语严禁“降糖/降脂/减肥/燃脂”等疗效暗示,否则按违法食品广告查处 来源↗ |
| 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⚖️ 《广告法》第四条、第二十八条:广告不得含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 | 可 禁 | 不适用 | 宣传内容、数据、引证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即可 | 广告含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,构成虚假广告并担责 | “低卡少盐”等宣称须与实测一致,轻食实测能量超宣称值多倍已被通报,务必留证 来源↗ |
| 用语/声称 | 边界 | GB 28050 阈值 | 可以标 | 不能标 | 建议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减盐、减油、减糖“三减”宣传与营养标签 ⚖️ GB 28050-2025:增加糖、饱和脂肪强制标示及“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”提示语,允许图形/文字补充三减信息 | 可 禁 | 不适用(属政策与标示规范) | 可据GB 28050做“低钠/低脂/低糖”含量声称,并可用油、盐代替脂肪、钠,用“卡”代替“千焦”,或用膳食宝塔图宣传三减 | 不得借“三减”做无依据的绝对化或疗效宣称;2027年起预包装须强制标示糖与饱和脂肪,并标注“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” | 熟食区可设“三减”科普牌,配营养成分表引导,但单品宣称仍需满足GB 28050阈值 来源↗ |
| 预包装食品“智慧选择”FOP标识(中国版包装正面标识) ⚖️ T/CNSS 001—2025《预包装食品“智慧选择”标识规范》(中国营养学会等团体标准) | 可 禁 | 团体标准T/CNSS 001—2025《预包装食品“智慧选择”标识规范》 | 企业可自愿申请使用“智慧选择”正面标识,帮助消费者快速识别油盐糖相对健康水平 | 未通过认证不得擅自使用“智慧选择”标识;不得替代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 | 熟食预包装产品可关注并申请该正面标识作为“三减”可视化补充 来源↗ |
| 用语/声称 | 边界 | GB 28050 阈值 | 可以标 | 不能标 | 建议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轻食/0负担/无负担(餐饮现制现售场景) ⚖️ 《广告法》第十七条、第四条;餐饮食品营养标识相关指南(非强制) | 可 禁 | 无统一国标定义(“轻食”参照《轻食营养配餐设计指南》一餐热量建议<670千卡等原则) | “轻食”可作品类描述并公示食材与做法;标“0负担/无负担”须有真实营养数据支撑且不暗示疗效 | 将“轻食/0负担”当作减肥、降脂等保健或治疗宣称,或实测能量/钠远超宣称值,构成误导 | 商超熟食“轻食”区应公示热量与盐油糖信息,避免“0负担”等无依据承诺,强调“均衡而非极低热量” 来源↗ |
| 现制现售食品的低盐版/少油烹饪等健康宣称 ⚖️ GB 28050-2011 第7条豁免现制现售食品强制营养标签;国家卫健委《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》 | 可 禁 | GB 28050第7条:现制现售食品豁免强制营养标签;但一旦出现营养信息须按标准执行 | 可在菜单/价签做真实工艺描述(如“少油清蒸”“轻盐卤制”),自愿参照《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》标示能量、脂肪、钠 | 若宣称“低盐/低脂”等营养声称却不满足GB 28050阈值,或无法提供佐证,属虚假宣传 | 熟食现制现售标“低盐版”前应先送检或测算钠含量,达标方可宣称,否则改为“轻盐口味”等主观描述 来源↗ |
| 低GI(血糖生成指数)宣称 ⚖️ GB 28050未设“低GI”含量声称;低GI宣称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/认证要求 | 可 禁 | 非GB 28050营养声称项目,须依据低GI食品相关标准/认证(如GI测定与低GI认证) | 取得低GI认证并真实标注GI值后可使用“低GI” | 未经认证或检测即在熟食上标“低GI”,属无依据宣称,易误导糖尿病人群 | 熟食(尤其主食、杂粮类)若要打“低GI”,须先完成GI检测并取得认证,否则不标 来源↗ |
针对散装 / 现制现售熟食(卤味、凉菜、烧腊、熟肉、糕点等)的宣传语、价签、POP、海报、直播话术,输入即可判断是否合规,并给出法规依据与建议修改方法。
针对散装 / 现制现售熟食(卤味、凉菜、烧腊、熟肉、糕点等)的宣传语、价签、POP、海报、直播话术,输入即可判断是否合规,并给出法规依据与建议修改方法。
| 法律法规 | 核心规定(白话释义) | 适用场景 |
|---|---|---|
| GB 28050-2011 适用范围 / 豁免条款 | 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;生鲜食品、现制现售食品、散装食品、包装饮用水、乙醇≥0.5% 饮料酒等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。 | 散装 / 现制现售熟食(卤味、凉菜、烧腊、熟肉、糕点)通常无需贴营养成分表,但一旦主动宣称营养就须真实。 |
| GB 28050-2011 营养声称 · 含量声称阈值 | 低脂:固体脂肪≤3g/100g(液体≤1.5g/100mL);低糖≤5g/100g;低钠/低盐≤120mg/100g;无糖≤0.5g/100g;高蛋白:固体蛋白≥12g/100g 或供能比≥20%;富含须 NRV≥30%。 | 熟食标『低脂 / 低糖 / 低盐 / 高蛋白』等,须与实测值相符,否则构成误导。 |
| GB 28050-2011 比较声称 | 『比普通少油 X%』『钠低 40%』须与基准食品比较并符合规定,且标明基准与检测。 | 熟食做对比宣称须有基准食品与检测报告。 |
| 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(散装标示) | 散装食品须在容器 / 外包装标示名称、生产日期 / 保质期、生产经营者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。 | 现制现售熟食标牌须含基本信息;现制事实(当日现制)可合规增信。 |
| 食品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(食品广告) | 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;不得声称保健功能(保健食品除外)。 | 熟食严禁『养胃 / 降三高 / 养生 / 调理』等功效或保健宣称。 |
|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| 对保健食品之外的食品,不得宣称具有保健功能。 | 熟食『养生 / 调理身体』属高压线。 |
| 广告法 第九条(绝对化用语) | 禁止使用『国家级』『最高级』『最佳』等绝对化用语。 | 熟食禁用『最鲜 / 第一 / 顶级 / 极品』。 |
| 广告法 第四条 / 第二十八条(虚假宣传) | 广告不得含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;与商品不符、虚构证明、虚假数据均属虚假广告。 | 『纯天然 / 无污染 / 野生散养 / 祖传秘方』等无据宣称属虚假。 |
| 广告法 第十一条(引证内容) | 数据、统计、调查结果、引用语等引证内容须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。 | 『慢养 300 天 / 高出 3 倍 / 含 X 克』须有检测报告与出处。 |
| 广告法 第十七条(功效红线) | 除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外,禁止其他广告涉及疾病治疗、预防功能。 | 普通熟食不得宣称治疗 / 预防疾病。 |
|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(虚假宣传) |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 | 与广告法第四条并行,覆盖直播 / 店员口头话术。 |
| 广告法 第九条(公序良俗) | 广告不得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;不得使用低俗、迷信、恐吓焦虑、诱导攀比或性别标签等表述。 | 熟食直播/海报禁用低俗擦边、『开光转运』等迷信、『不排毒就…』恐吓营销。 |
| 商标法 第十四条第五款(驰名商标) | 生产、经营者不得将『驰名商标』字样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,或者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。 | 包装/海报/直播一律不得出现『中国驰名商标』字样。 |
| 广告法 第十二条(专利) |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,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;未取得专利权的,不得谎称取得专利权。 | 标『国家专利/专利工艺』须附专利号与种类。 |
| 广告法 第十三条(贬低竞品) |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。 | 不得『比某品牌更好/甩同行』。 |
| 价格法 第十四条(价格欺诈) |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。 | 不得虚构原价、标示无依据的『全网最低价』。 |
|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第八条(最终解释权) | 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的内容;该条款本身即违法。 | 会员卡/促销单不得写『最终解释权归本店』。 |
| 广告法 第八条(附赠/信息真实) | 广告中对商品性能、功能、产地、用途、质量、成分、价格、赠品等有表示的,应当准确、清楚、明白;有表示附赠的,应当明示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期限和方式。 | 『买就送/满赠』须写明赠品名称、数量、规格与期限。 |
| 广告法 第十条 / 第三十八条(未成年人·代言) |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;广告代言人应当在其推荐、证明中依据事实,且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、证明。 | 不得向儿童做功效诱导;不得虚构『明星同款/代言』。 |
|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(真实全面) |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 | 线上线下口径一致,不得夸大或误导。 |
|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(格式条款) |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。 | 『概不退换/不退不换/最终解释权』属不公平格式条款。 |
| 电子商务法 第十七条(不得虚假) |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;不得以虚构交易、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 | 电商详情/直播不得刷单炒信、编造『销量第一/好评第一』。 |
|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七条 / 第十九条(价格欺诈) | 经营者不得使用欺骗性、误导性的语言、文字、价格、计量单位等标示价格,不得虚构原价、虚假折价、标示无依据的最低价等诱骗交易。 | 不得虚构『原价/划线价』或标『全网最低价』无依据。 |
| 商标法 第十六条(地理标志) |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,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地区,误导公众的,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。 | 『阳澄湖/金华火腿/德州扒鸡』等地理标志须授权且产地相符。 |
| GB 7718-2025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『零添加』相关规定 | 新国标对『零添加/不添加』等用语作出严格限制,不得利用字号、色差等方式误导,不得暗示未添加即更安全。 | 熟食(含现制现售主动宣称时)慎用『零添加/无添加』,须真实且不误导。 |
|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/ 第十九条 | 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、误导用户;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、浏览量、成交量等数据流量造假。 | 卤味直播话术受广告法/反不正当竞争法同等约束,禁刷单造假。 |
标签:合规增信 可放心 / 增信使用;轻微瑕疵 须补依据或改表述;违法 / 违规 触碰红线须改。
✅ 凡标『低脂 / 低糖 / 低盐 / 高蛋白 / 无糖 / 0 添加』:须有实测数据或工艺记录支撑,否则删除或改工艺描述(GB 28050)。
✅ 禁用绝对化用语:『最 / 第一 / 顶级 / 极品 / 最佳 / 国家级』(广告法第九条)。
✅ 严禁疾病治疗 / 预防 / 保健 / 养生功效宣称(广告法第十七条、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)。
✅ 数据 / 倍数 / 天数 / 产地宣称须有检测报告、养殖或进货记录佐证并标注出处(广告法第十一条)。
✅ 现制现售熟食标牌须含名称、制作日期、保质期、经营者信息(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)。
✅ 『野生 / 散养土 / 祖传秘方』等暗示性表述须有真实依据,否则删除。
✅ 『无添加 / 0 添加』在新国标下严格受限,建议停用或明确具体未添加物并备记录。
✅ 线上线下宣传口径须一致;物料上线前经法务 / 合规复核并留档。
✅ 禁用低俗擦边、迷信(开光/转运)、恐吓焦虑(不排毒/不长高)、诱导攀比或性别标签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表述(广告法第九条)。
✅ 『驰名商标』字样一律不得用于宣传(商标法第十四条);标『专利』须附专利号与种类(广告法第十二条)。
✅ 禁用绝对化排名(行业第一/销量遥遥领先)与不实限时(仅此一天/最后机会)(广告法第九条/第四条)。
✅ 价格须真实:不得虚构原价、标示无依据的『全网最低价』(价格法第十四条/禁止价格欺诈规定)。
✅ 不得贬低竞品(比某品牌更好/甩同行)(广告法第十三条)。
✅ 促销单/会员卡不得写『最终解释权归本店』,该条款本身违法(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)。
✅ 不得向儿童/孕妇做『补脑/成长/长高』等暗示功效宣称,也不得将普通食品绑定糖尿病人群等特定病人群(广告法第十七条)。
✅ 附赠/抽奖须明示赠品名称、数量、规格与中奖概率;『进口原料/XX国工艺』须有真实凭证(广告法第八条/第四条)。
✅ 具体含量数值(每100g含X克、含量高出X倍)须与实测一致并标出处(GB 28050/广告法第十一条)。
✅ 普通食品禁做『减肥/瘦身/燃脂/刮油』等功效暗示与量化承诺(广告法第十七条/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)。
✅ 一切『特供/专供/军供/国宴/人民大会堂』等党政军机关名义标识明令禁止(广告法第九条及多部门规定)。
✅ 禁用国家机关名义推荐;『央视推荐/专家推荐/获奖/官方认证』等须真实并标明出处,否则删除(广告法第九条/第十一条/第三十八条)。
✅ 『阳澄湖/金华火腿/中华老字号』等地理标志与老字号称号须获授权且产地相符(商标法第十六条)。
✅ 电商/直播禁止刷单炒信、编造评价与虚构销量数据(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/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)。
✅ 熟食/凉菜/卤味陈列改用白色光源,禁用『生鲜灯/美颜灯』等改变真实色泽的照明(参照食用农产品办法第七条)。
✅ 宣称『现炒现做/明档现炒』须确为现场制作,集中预制/料理包复热不得标『现炒』(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)。
✅ 临期散装熟食单独陈列并明示『临近保质期』;严禁涂改、翻新、篡改生产日期(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)。
✅ 『无糖/0糖』须符合 GB 28050(≤0.5g/100g)并标出处;『控糖/抗糖』属功效暗示慎用(广告法第十一条)。
✅ 直播/电商不得购买『虚拟人气/马甲互动/刷单』等刷量服务,数据须真实可查(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)。
✅ 以谐音、异体字、外文、符号替代『最/第一』(蕞好/贼鲜/yyds/TOP1)等规避写法仍属绝对化用语,一律删除(广告法第九条)。
✅ 标称净含量/规格须与实物一致,不得用『图片仅供参考』掩盖货不对板(消费者权益保护法/计量法)。
✅ 扫码点餐须提供人工选项,不得强制关注或授权手机号;预付卡退费规则须明示(个人信息保护法/单用途预付卡办法)。
✅ 食品盲盒/福袋须明示内容物与保质情况,不得借机清临期库存(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)。
✅ 经辐照或含转基因原料须依法标识,散装区也应主动提示(食品安全法/GB 7718)。
每周汇总的熟食行业周报,沿用独立周报版式;可按周下拉切换查看全部往期,支持 PDF 下载。数据取自本专题报告数据库对应时段,新闻按「熟食优先 → 食安/竞品 → 其他」分层精选。